法律分析: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原则和依据是: 进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主要依据有四个方面: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有法律效力的,得到有关当事各方认可的工程承包合同、设计委托合同、材料或设备购销合同以及监理合同或分包合同等合同文件关的技术文件、档案和相关的建设法规。
法律依据:《管道局质量事故管理规定》 第三条 所称质量事故指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 因工程项目质量问题或不合格造成损失以及在国家、省市、自治区、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或管道局、公司组织的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事件。本规定所称质量事故管理包括质量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分析等。因质量问题造成人身伤亡、火灾或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按照安全环保事故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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